一、项目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科学基金人才资助体系,充分发挥科学基金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功能,吸引海外优秀青年人才回国(来华)工作,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自2021年起,设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旨在吸引和鼓励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已取得较好成绩的海外优秀青年学者(含非华裔外籍人才)回国(来华)工作,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的快速成长,培养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1.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出生日期在1980年9月1日以后;
(3)具有博士学位;
(4)研究方向主要为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等;
(5)在2021年4月30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6)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7)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19年9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或在海外无工作,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2.限项要求
(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执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限项要求,同层次国家人才计划只能申请或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2)当年申请或正在承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请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
二、岗位待遇
1.国家提供100-300万元科研经费资助支持,资助期限为3年;另外,根据不同学科学校提供100-3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2.可聘为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根据人才实际需要可支持组建学术团队,提供相应的实验办公用房、团队进人指标、博士后指标,以及博士、硕士导师资格和招生指标。
3.聘任后,提供安家费不低于150万(其中不低于100万用于住房安置),年薪不低于50万。
4.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享受科研绩效考核奖励,上不封顶。
5.提供过渡性住房。
6.协助解决家属就业及子女入学等问题。
特别说明:对于未入选人员,可经学校综合评议纳入相应领军人才培育梯队,提供优厚待遇和支持条件。
三、申报方式
1.有意向者请与学校人事处联系,提交个人简历,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和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2.与学校达成申报意向后,科技处将派专人指导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申报工作,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学校填报国家自然基金委申报系统时间:3月22日至4月20日止,有意向的青年学者,请提前联系,以便获得详细信息和申报指引。
联系方式:
人事处:谷 松 0451-86390186,13796683816
科技处:燕 红 0451-86390143,13936464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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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8日